今天買了一台NDS給Linda!因為Linda已經連續三次第一名,Linda吵著要獎品已經說了很久,而且當初和我有約定好,連續三次第一名就有獎品!所以拿出『曾子殺彘』的精神,就買了Linda指定的白色款式NDS!
  老婆很反對買電動玩具給Linda!老婆說:『小朋友讀書是本份,為什麼連續三次第一名就要有獎品!』不過我認為適當的激勵誘因還是必要的!而且和Linda約定好,不可以把NDS帶到學校,為了玩遊戲也會比較快速把作業寫完,未必是弊大於利!無論如何,小朋友玩電動玩具還是需要大人給予節制,許多父母完全沉迷於電動玩具,又怎麼可能要求小孩呢!
  
  照片拍攝於新竹市【2010光陰地圖 155/365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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